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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数字化时代的重点目标

 来源: 日期:2013/2/20 13:57:43 人气:8 

小刚和小倩夫妇是上海某著名艺术类院校视觉设计专业的高材生。

2008年,还是大学生的他们就注册了淘宝网店。开办之初,主要在网上销售一些自己和朋友的二手服饰,生意较为惨淡。

2010年6月,两人毕业,决定好好打理这家网店。

同年10月,两人来到杭州,开始改变商品样式,主要销售杭派及韩版潮流女装。

由于两人都是学设计的,在采购商品方面有独到的眼光,淘来的货品样式新潮,再加上服务周到,网店的生意逐渐好转。

不到1年,网店就做到了1个皇冠。

眼看着网店生意越来越好,相恋多年的他们在钱江四桥附近的某高档小区购买了一套150平方的住宅,一辆越野车,并登记结婚。

他们在小区里还专门租了一套160方的房子作为网店办公地点,月租4300元。

此后又以3500元的月薪雇了2名客服人员。

尽管生意不错,但是在高额的房贷、房租以及员工工资的重压下,小两口有点力不从心。

2012年11月,他们开始走上了来钱更快的销售“假冒名牌商品”之路。

他们以较低的价格从淘宝网的一个广东卖家以及四季青等市场淘来假冒的名牌箱包、服饰、首饰等物品,同时在网店内以高仿A货的名义,标价几百到几千进行销售。

比如一只标价1800元的香奈儿包包,实际进货价只有600元。像100-200元进价的商品,一般卖500-600元。两口子一人负责淘货,一个负责账务管理,两个客服负责接单,发货。

没想到,生意出奇的好。短短几个月,网店已经达到了三皇冠。

于是乎,两口子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可好景不长,今年3月11日,滨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有一家网店销售大量假货。

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针对线索开展侦查。

经查,这家名叫“XX精灵”的网店成立于2008年3月,系由2名来自上海的80后夫妻小刚和小倩开办的,从近期的销售记录来看,平均每月有近800件假冒名牌商品售出。

3月14日,滨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对网店依法取缔,查获仿制的“CHANEL”、“BURBERRY”、“PRADA”、“BOSS”、“LV”、“POLO”等十几个大牌的箱包、服饰、眼镜等,有百余件商品。

据初步统计,仅从2012年11月以来,小刚和小倩的网店已销售各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3000余件,其中假冒“CHANEL”、“PRADA”、“BURBERRY”、“LV”等品牌商标的商品近千件,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目前,小刚和小倩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5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25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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